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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數次酒駕無悔意!撞1家4口賠命!網友怒喊:公投啊!

高雄38歲黃姓男子26日三度酒駕,撞上正要過馬路前往愛河霓虹派對市集的一家四口,導致1死3輕重傷。
警方查證,當時車上還有一名黃男友人趙男,經通知後昨晚已到案,他辯稱當下有規勸黃男,且自己並沒喝酒,但黃男堅稱可以駕車,把車鑰匙拿走,後續已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35條第8項告發,開罰趙男600-3000元。

警方表示,經通知黃嫌同車友人73年次趙男昨晚已到案,他表示當下有規勸黃嫌,且自身並無飲酒,欲協助駕車載黃嫌返回住家,但黃嫌堅稱可以駕車,隨即將車鑰匙拿走。
警方詢問後依道路交通處罰條例35條,第8項告發(罰緩600-3000)
據了解,在車禍當下,同行友人趙男也在車上並協助報案,在現場處理差不多後,趙男認為自己並非肇事者,因此請朋友將他載走。
後來警方了解後,也立即通知趙男到案釐清案情。

黃男26日晚間7時20分駕駛BMW行經河東路、國民街路口,卻在國賓飯店前撞上正在過斑馬線的一家四口,導致范姓母親(37歲)傷重不治、15歲林姓女兒全口牙齒掉落重傷,另外2人也分別受到輕重傷。
然而,肇事的黃男當下好像還未意識到闖下大禍,甚至以怕冷為由,坐在路邊要求警員讓他先穿外套,「你查嘛,我真的很冷,讓我穿一下衣服」,走起路來搖搖晃晃,需要警員攙扶才能坐上警車。

警方調查,黃男事發之後的酒測值高達1.24毫克,他駕車前曾在咖啡店喝酒,還自備高濃度烈酒,並堅持上路才會釀禍,而且他在2006年、2009年間都有酒駕被取締的紀錄,如今三度酒駕造成嚴重傷亡,全案將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酒駕肇事致死方向偵辦。

此外,由於黃男拒絕夜間偵訊,26日晚間被移送時,面對媒體追問,「為何要酒駕?你知道你撞死人了嗎?」他才一度腳軟,低頭說對不起。

但怎麼道歉也換不回已逝的生命,高雄市長陳其邁得知此事,感到相當憤怒,並立即下達指令從嚴、儘速依法偵辦。
大多數民眾也認為不能輕縱,紛紛在相關新聞報導底下留言要求政府修法,「震怒很多次了,也沒看到後續有什麼改變」、「酒駕肇事致死判死刑,辦個公投啊」、「震怒以後呢?還是沒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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