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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過個年每坪漲4萬!他傻眼飆罵...專家教一種狀況「可索賠」

買東西的時候,以預購來講,
許多時候都會先付訂金,
房子這種高單價的當然也不例外,
可是你有遇過已經下訂了,
卻在過完年之後被強行漲價的狀況嗎?

有一位網友他日前在臉書的粉絲團「靠北建商2.0」上抱怨說,
自己在年前就已經下訂某建案,
卻遇到代銷業者強行加價,
那這問題到底該怎麼處理?

業者指出,
若未簽約,消費者大可以直接退訂金;
若已簽約,更可以要求建商2倍賠償。

地政三法通過後,未來預約單不得再加上「須經建商同意後方得出售」等字樣。

投訴人在臉書社團「靠北建商2.0」發文指出,他在過年前下訂竹北某建案,但年後卻接到代銷業者通知,表示該建案的建商要漲價,更稱原本每坪要加4~5萬元,但因為看在他們是已經下訂的客戶,因此爭取到每坪只加2萬元,讓投訴者非常傻眼。

原PO指出雖然還沒有簽約雙方都可以反悔,但質疑建商搞了這種伎倆之後,未來怎麼可能相信他們的誠信及後續售後服務。

來看原文:

#靠北建商20931

過年前下訂竹北某XXXX建案,
年後代銷說建商一坪強漲4-5萬,
年前下訂的單幫你們爭取一坪*加2萬*就好。
雖說還沒簽約前,雙方都可以反悔,
但是搞這種伎倆,很難讓人相信建商有誠信。
買了之後的售後服務都是個問號

現在就是賣方時代,不爽不要買!呵

截自「靠北建商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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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市專家陸敬民表示,這個案子衍生出來的風波,已經逐漸在新竹地區傳開,按照合約的精神來看,買賣雙方在下訂時對於價格若已合意,那麼日後建商片面漲價,導致交易無法完成,就應該退款給消費者外,另外賠償1倍的違約金,否則消費者通常不會善罷甘休。

上揚國際建築團隊營業四處總經理施棟瀝表示,根據不動產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買賣雙方如果已經談妥金額並簽訂合約書,買方也已支付訂金,此時賣方不得因為任何理由而拒絕出售,否則除了要退還訂金之外,還得要賠償訂金1倍的違約金給買方。

但弔詭的是,很多時候民眾下訂買房時只會先拿到1張預約單,有時上面還會印著「此金額須經建商同意後方得出售」,這時候這張預約單的意義就像買中古屋常用的「下斡旋」,若建商堅持不賣消費者也只能苦往心裡吞。

不過去年底修正的地政三法已調整,未來正式實施後預約單上,不可再加註須經賣方同意價格才算數,也是對消費者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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