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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超偏激AA制!雙寶夫妻「1人養1個」「裝潢費分層算」 結婚10年變陌生人

「AA」是「Algebraic Average」的縮寫;AA制,意思是活動的參與者事前約定「平均分擔所需費用」。 有網友上網表示,住家對面的夫妻,從未婚同居時期到婚後生活,都嚴格遵守AA制,所有事情分得一清二楚:從婚前的房租、婚後買房都按收入比例分擔,生了兩個小孩也是一人負責一位,如此極端的AA制,終究導致夫妻間互相埋怨,小孩心理嚴重偏差,讓他嘆:「深厚的情份最後都在日常的金錢中AA掉了!」

原PO於PTT發文表示,這對年輕夫妻年少時未婚同居,男的就要求女的要AA,按收入比例分攤房租。 後來也就這樣相安無事直到結婚。

婚後買了一棟舊透天,房價也按比例分攤,扯的是裝潢也搞AA制

「有四層樓要重新裝潢, 男的負擔奇數樓層,女的負擔偶數樓層。

「就會看到他們在各方面盡可能的省錢!」 原PO說明夫妻倆互相不想吃虧,不想讓對方平白無故比自己多省任何一點裝潢費,可想而知後來那房子裝潢,品質就會不是很好,原PO形容根本就是慘不忍睹,還不如不要重新裝潢。

當然不光只有這樣,之後生了兩個小孩,變成一人支付一個小孩的費用,爸爸負責老大,媽媽負責老二。

假設媽媽帶兩個孩子買便當,如果爸爸沒事先留飯錢, 他們家老大就不用吃飯

同理,爸爸買新衣給老大,老二絕對不會有,也不准跟哥哥共穿

爸爸還會很強硬的跟老二說「喜歡的話叫媽媽買給你!」​

演變成兩邊都不肯吃虧,怕一讓步後對方食髓知味!因為兩邊都曾經有賴帳的記錄。 例如:媽媽出過一次老大的私校學費,爸爸事後就裝死,這筆錢怎樣也掏不出來。而爸爸出過一次老二的住院費,媽媽覺得是意外沒道理叫她一個人負擔,「十多萬的住院費談不攏,談到幾乎撕破臉又上警局。」

至今兩人結婚快10年,但金錢的「劍拔弩張」不曾停過,也連帶影響2個小孩,讓他們心理嚴重偏差,「老大討厭媽媽,老二厭惡爸爸; 夫妻埋怨對方,但是不知道怎麼讓步!」​

原PO有感說道,他認為不是AA不好,「如果要AA, 應當心裡要有底!什麼事可以AA,什麼事可以裝糊塗,什麼事可以大方」,如果兩個人都永遠想要占對方便宜的話,那可能換對象是更好的選擇;就像這對夫妻這樣,「簡直跟陌生人沒兩樣, 再怎麼深厚的情分最後都在日常的金錢中AA掉了,什麼是輕的,什麼又是重的呢?」​

小編想說,夫妻是相欠債的,因為生活在一起總會有吃虧佔便宜的時候,有時老公點吃虧,有時老婆多累點,兩個人好好的溝通,一起為彼此努力改善,久而久之就越來越好。如果凡事都要斤斤計較算的一清二楚,那不要當家人,當朋友就好了。

小編自己是不喜歡AA制的相處,彼此互相一點,誰也不占誰便宜,其實也很自在。向這對夫妻這樣像養孩子的方式,什麼都分得乾乾淨淨,難道真的會快樂嗎?你們怎麼想的呢?

網友看完這樣說:

「這應該是真的會發生的事⋯⋯我身邊就有一個老師朋友跟老公極度AA制,帶孩子一個一三五,一個二四六,星期日照輪,如果遇到對方有事不能接送,死都不會幫忙!」
想當然後來也離婚了⋯⋯

「還真的世界上什麼人都有欸(奇葩)」

「以前有個同事的先生,是車子換輪胎,一個人付兩顆的錢...我們都傻眼」

「我不反對AA 但為什麼不要先記帳 ,在月底 、ㄧ人拿出一半 !把小孩搞的也不像人 真的有比較好」

「夫妻雙方的收入合而為一支付家庭的所有一切開銷,結婚的意義本來就應該是雙方的一切共同支付家庭的一切,有人覺得這樣子的邏輯有什麼問題嗎」

「朋友之間Aa制沒什麼關係,但如果結婚了還as制 當初還不如不要結婚。」

「我有朋友真的是這樣子的事情發生,全AA」

「婚前就分的這麼清楚了,還嫁的下去,怪不得別人阿!」

「有時候男人的話聽聽就好!!說的跟做的是2碼子事.....且很愛計較!!這種人最要不得」

「誇張,這樣還能一起生活,不會想翻臉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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