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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無聊當有趣?新竹男酒後「亂打110」稱有槍案 兩通電話「代價9000元」!

你有曾經誤打過110嗎?還是曾經一時興起想要打110來玩呢?

2018年桃園市50歲凌姓男子於11月間,因酒後心情不好亂打110,一開始連打5通聲稱要報案,卻語無倫次、說不清內容,員警勸導並播放語音宣導。

凌男非但沒停手還變本加厲,於之後的19分鐘狂打13通電話,警方循線揪出崔男後,認為占用報案專線、影響公眾權,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送法辦,桃園地院簡易庭日前裁定罰鍰3000元。

2020年新竹又白目民眾亂打110…

(圖 / 自由時報)

新竹有一位鄭姓男子,正今年6月因為喝酒以後心情不好,於是想到拿起電話拼命亂打110,更聲稱有人要砍傷他所以要報案,當警察問起是誰要傷害他的時候,他卻語無倫次,連話都說不清楚。

原本警方沒有想要追究他,沒想到鄭男不但沒有停止亂撥電話的行為,反而還變本加厲,隔了2天之後又打電話報案聲稱市區有人開槍。最後警方循線抓出鄭男,讓他為佔用報案專線
以及讓警方疲於奔命付出代價!最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新竹地院簡易庭日前裁定罰鍰9000元。

經過調查,今年6月17日在深夜11時,鄭男用手機撥打110報案,聲稱市區一間KTV有人遭砍傷,但警方問他詳細地址他卻答非所問,說不出個所以然來,最後警方到場後詢問附近的店家,都紛紛表示沒有這件事情。

(圖 / 自由時報)

之後派出所值班台試著聯繫鄭,他卻酒醉口齒不清,告訴警方已不需要協助,隨即掛上電話,之後值班台再撥打,就直接轉語音信箱。兩天後,鄭男又再次亂打110,稱市區有人開槍,警方到場又發現遭鄭戲耍,這次將他揪出法辦。

法官指出,鄭男故意向警方謊報災害,無端耗費警力資源,影響員警正常勤務運作,實在不應該,審酌裁定罰鍰9000元。

警方則呼籲,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3款明定,故意向警方謊報災害者,可處拘留或1萬2千元以下罰鍰,民眾切勿以身試法。

這樣也太白目...真的不要無聊當有趣啊,浪費國家的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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