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別人的家庭,不但會「遭天譴」,還會惹上巨大的因果!
		                            
		                        有一句流傳甚廣的老話:
 「寧拆十座廟,不拆一樁婚」。
 至今在一些地方,
 歲數大的人都會告訴你,
 破壞別人婚姻會造天譴!
破壞別人婚姻,看似只是破壞了一段關係,
 或者可以打著「為了愛情不惜代價」的幌子。
 但從根本講,破壞的是天地間最根本的法則。
兩個人能做夫妻,是在強大的姻緣羈絆之下的產物,
 可能為了一世夫妻,兩個靈魂等待了幾百年。
 所以,破壞婚姻的行為會沾染上巨大的因果!
弘一法師說的非常對:「愛是慈悲。」
什麼是慈悲?
慈悲不是一種高高在上的施捨,而是發自內心的一種,
 沒有任何原因、目的、限度的對一個人,
 或者事情的關心、愛護、責任感。
打著愛的旗號其破壞別人婚姻,
 本身就是對愛這個世間最美好字眼的最大侮辱!
真正愛一個人,應該更多為這個人考慮,
 而不是像征服者、殺戮者一樣,
 為了得到不惜手段。
更不要說為了金錢、權勢、名望等目的去破壞,
 或者利用別人的婚姻的行為,
 這就已經超過了破壞婚姻的果報的範圍了。
現在社會物慾橫流。
 「小三」事件屢見不鮮。
 若單純的以心理學角度來分析的話,
 恐怕難以使她們清醒。
 必須以「冷水」(因果)潑澆之。
 使其清醒,從而回頭是岸,遠離茫茫苦海!
遇到很多第三者插足者來求助。
 看到她們痛苦的表情,我也很無奈。
 因為她們有些陷的很深,難以自拔。
我和她們都談起了因果。
 也就是說,因為她們犯錯,
 導致日後承擔果報(懲罰)。
這個懲罰有很多很多形式出現,
 像破財、血光、疾病、被勒索、災難等等。
 不但如此,她們還會被無休止的因果牽扯來生或者幾世。
有人不懂,
 難道今生犯錯,
 來世也會受到懲罰嗎?
 當然如此。
 我給她們解釋因果:
對方的妻子是無辜者,
 你今生既然欠下對方妻子的債,
 那麼,你來世必須償還。
 要是你來世還不完的話,
 那麼就再來一世或者幾世償還。
例如某女破壞他人家庭,成為第三者。
 那麼,對方妻子是無辜者,
 來世她與對方妻子成為夫妻,
 對方成為男性,她仍為女性,
 被對方打罵或者對方也擁有第三者,
 使其痛苦無比,
 以償還今世破壞人家家庭的業力。
假如第三者擁有家庭。
 那麼,她就會欠下自己丈夫的債。
 也就是說,自己丈夫無過錯,而本人不忠於丈夫(愛情)。
 丈夫是無辜者,那麼,來世她會償還所欠下今生丈夫的感情債。
 不但如此,而且很有可能四個人來世還會牽纏在一起。
也就是說:
 作為第三者的「小三」不但欠下丈夫的情感之債,
 還要償還對方妻子的痛苦之債。
 對方(男方)也是過錯者。
因為男人結婚後本該忠於家庭。
 到處沾花惹草者就欠下妻子之情感債,
 也欠下對方(小三)丈夫之痛苦債。
 那麼,來世的話,小三與對方妻子結合,
 自己仍是女性,對方妻子則變為男性作為她的丈夫而打罵她。
 小三來世受到打罵,以償還今世所欠對方妻子之痛苦債。
 來世,小三的丈夫還會與對方(男方)結合,
 小三的丈夫仍為男性,對方則因為過錯(包養小三)而來世變成女性,
 與小三丈夫結合,而且會受到小三丈夫的打罵或者虐待。
 以償還今生所欠小三丈夫之痛苦債。
上面所舉例,
 乃是因為四個人之感情糾葛導致來世牽纏不斷。
 所謂「因果循環」不休!
 此感情因果之債,
 就如一團亂麻纏繞在一起無法解開。
所以我經常告誡一些人:
 「欠什麼債都好還,就是別欠感情之債!」
 因為感情債三世都難以償還啊!
這是個很普遍的現象:
 當「第三者」成了「第二者」,
 但日子往往越過越不好,
 搶來的愛情十有八九沒有圓滿的結局。
有人會說:
 出軌的男人不能要,
 因為出軌這種事情,
 是會上癮的。
也有人會說:
 這是報應,
 曾經你搶別人的,
 今日讓你嘗嘗被搶的滋味。
 老天永遠是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