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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當你問心無愧,就勇敢走自己的路!不要取悅任何人,你就是自己的女王!

很多人為了順應周遭的家人、朋友,
不自覺的不停的壓抑自己,
把身為自己的那些特點、習慣,
消彌得毫無痕跡,就為了討好別人,
跟隨周圍的眼光,活得毫無自我。

但是其實人生最輕鬆之處,不必討好取悅誰,
拔升著悠然的神態,去享受其中的生活。
若是矮化了自我的人格,
便是在他人的世界裡忍氣吞聲了自己。

這樣的姿態,
就是一個人能活得最有尊嚴、最被大家喜愛的姿態。
不用為了不適合的群體屈就自己,
而是讓自己吸引適合自己的群體,
這樣的人,才會是善於獨行獨往,
卻也不失於疏離群體。

不發表態,卻也不張揚,不屈尊,亦不會過於傲世。
他的活法,簡單來說,處於紛繁的世界裡,
穿行於各色人等,尤其得從容,
說到底就是優雅至極,遊刃有餘。
聰明人,會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活成自己喜歡的樣子
好友最近喜歡上了一個人,
從此我和她之間的話題總是圍繞在那個人身上。
陪她逛街買衣服時,她問我:
「你說他會不會喜歡我穿這個顏色呢?」

她從前瘋瘋癲癲的,喜歡上那個人之後,
總是陷入自我否定中,還問我:
「你說他是不是應該喜歡文靜的女生?」

一段時間後,她跑來跟我說,
她決心追他,問我知不知道應該怎樣追求一個人。
我只能向她老實交代,不知道,
因為我從來沒有追過別人。

其實我不是有多麼高傲,
也不是多麼享受被別人追的過程,
我只是不想因為一個人去妥協,
去改變自己。

生活中,常常聽到這樣的橋段:
「你覺得我哪裡不好,我可以改。」
「你喜歡什麼類型的女生,
 我努力變成你喜歡的樣子好不好?」

為什麼喜歡上一個人,
一定要把自己卑微到塵埃裡?
又是種怎樣的歡喜,可以讓一個人一味地妥協,
只想變成對方喜歡的樣子?
要知道,如果對方不喜歡你,
無論你怎麼改變,他都不會喜歡你。

好友的改變我看在眼裡:
從來不穿裙子的她開始穿裙子;
明明不喜歡灰色,卻買了很多灰色的東西;
每次給那個男生發資訊都小心翼翼,
一條資訊要思量很久,
挑他喜歡的話題,迎合他的口味……

我有些生氣地對她說:
「你不要一味地改變自己,
 做你自己不好嗎?他愛喜歡不喜歡。」
她也許是看我真的生氣了,略帶委屈地對我說:
「可我就想和他在一起啊。」
其實我只是很心疼她,
我覺得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人,
值得你為他連你自己都不要了。

我以前也很喜歡過一個男生,
他很成熟,也很有氣質,
我不止一次幻想和他在一起後的樣子。
我知道他喜歡成熟大氣的女生,
也知道他喜歡女生留著幹練的短髮,
我知道他關於理想對象的太多太多。

但我還是義無反顧地選擇做我自己,
不夠成熟,也不夠大氣,
而我當然也不可能為了他剪掉我蓄了很久的長髮。
我不是不夠喜歡他,
而是比起他,我更喜歡自己。

而我也直堅信,
我一定會遇見那個合適的人,
我不用為他改變絲毫,
我剛剛好就是他喜歡的樣子。

好友最終還是決定跟心儀的他表白,
當時我陪在她身旁她說:
「如果我被拒絕了,我還可以抱著你哭一會兒。」
她牽著我的手,用了很大的力,
把我的手都掐白了,
只有我知道她當時多麼緊張。

男生終於開口了:
「你為我做的很多改變,
 我都知道,其實你不用為我做這麼多。」
如果這就是故事結局的話,我估計我整只手都會廢了。
幸好,男生隨後又說:
「因為我更喜歡你原本的樣子,那個率真自然的你。」

好友跟他在一起了,
而她也變回了之前我所熟悉和喜歡的樣子。
我想,這真是一個美好的故事,
雖然過程曲折,但是結局皆大歡喜。
可是,又有幾個人會和我的好友一樣幸運呢?

其實大多數人會說:
「也許你真的為我做了好多,但是我真的不喜歡你。」
愛情被我們賦予了太多新的含意,
是取悅,是妥協,是改變。

而最好的愛情狀態應該是彼此都做最真的自己,
優點發揚,缺點也能夠接受。
無論是付出還是愛,都應該是交互而又平等的,
甚至不用一方先開口表白,
而是兩人早已達到一種默契,
走在一起也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我們要改變,但永遠不要為別人改變,
今生唯一能取悅的人,只有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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