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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男子從女人的背後狂暴的扯下她的衣物、喪失理智做了OOO!天哪!居然做出種事情!全台灣的人民都震怒了!

台南嘉南藥理大學生物科技系二年級黃姓學生,今年三月間向同校19歲學妹告白被拒,竟在租屋處性侵學妹後將她掐死,再將屍體裝進黑色塑膠袋,騎機車載到高雄山區焚屍。黃男到案後為脫罪矢口否認強姦殺人,僅承認殺人後辱屍,但法醫依據死者身體多處瘀血判定是生前遭性侵。高雄地檢署偵結後依強制性交殺人、公共危險罪起訴黃男,並具體求處死刑。

起訴指出,24歲的黃男與就讀同校他系一年級的學妹是普通朋友,學妹另有交往中的張姓男友住在外地。今年3月7日,因黃男的陳姓友人南下,二人與學妹相約在台南市區遊玩,當晚學妹、陳男就借住在黃男租屋處,陳男並於8日晚間先行離去,留下學妹與黃男

9日凌晨四時許,黃男趁無他人在場機會向學妹求歡被拒,黃男不死心,但學妹仍表示不願意,還稱要告知男友此事,黃男惱羞成怒,竟將僅150公分高、40公斤重的學妹推到床邊地板面朝床跪下,自己則跪在學妹身後以雙腳壓制學妹左右小腿,雙手分別壓住學妹後腦及背部的方式,使學妹無法反抗,從後方性侵得逞。事後黃男還不罷休,又將學妹翻倒在木板床上重擊其後腦,並以一手掐頸、一手摀住其口鼻方式將學妹掐死。

黃男行兇後為湮滅罪證,本打算仿效清大高材生命案調製王水毀屍滅跡,還外出購買鹽酸、硝酸等物,但回家後他打開鹽酸發現味道刺鼻,遂放棄以王水毀屍,改決定外出棄屍,並將學妹屍體裝在黑色大塑膠袋內,放置在機車腳踏板上載運出門,沿省道往高雄方向尋找合適地點。
 
途中,黃男想到以火燒方式毀屍,遂停車購買飲料後,持飲料空瓶到加油站購買汽油,並將機車騎到高雄萬壽山法興禪寺下方樹林內,再將塑膠袋搬到地上澆汽油點火後即離開,但不久他心覺不妥又返回察看,見遺體上火勢已熄但未燒化,又將遺體拖往山坡下方打算以枯葉及沙土覆蓋,卻因火勢引來路人報警,被警方發現他形跡可疑而查獲殺人犯行。

這個人的行為實在是太可惡了!怎麼可以為了滿足自己的性欲強迫別人呢?而且都已經被拒絕了是聽不懂人話嗎?一條生命就因為一個人的慾望而逝去,真的覺得很難過...。希望不要再發生這樣的社會案件了。但是女生也要知道自保,不要讓男人覺得有機會可趁,保護自己是很重要的!更希望法官執法要有力、別再讓大眾失望了!
 
分享一下,大家真的是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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