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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死刑or廢死!?其實支持廢死的人有你沒想過的8大論點……看了你或許也會改變立場!

天理難容!
日前,台北市北投區發生校園割喉案,兇嫌龔重安持刀闖入校園殺害小二女童,而女童雖一度有生命跡象,卻還是不幸宣告不治。
 

而此案又再度掀起了死刑派與廢死派的論戰。
不少藝人也紛紛在臉書斥責龔嫌,以及表明支持死刑的立場。
 
育有子女的吳宗憲也在臉書寫下:「還給我們免於恐懼的自由」「姑息只會養奸」認為對待兇嫌,應仿效新加坡的嚴刑峻法。

 
▲吳宗憲。

準爸爸郭彥均也在臉書痛心表示:「妹妹我們大人對不起妳,讓妳受苦,突然好不期待我的小寶貝降臨」,更斥責廢死的支持者,怒問:「你們到底憑什麼?
▲郭彥均。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小編原本也是這麼認為,並覺得廢死聯盟過度理想化,還保護人渣人權,簡直不可理喻 !
 
然而,在研究過廢死派的論點後,雖然我依然是支持死刑,但也對廢死聯盟沒再那麼反感。
 
讓我們來看看廢死聯盟為何支持廢死吧!
 

廢除死刑制度的理由(來源維基百科)

 
1.應報與人權:
尊重生命,保障人權。政府和法律固然該揚善止惡,但「以暴制暴,以死止死」不是好方法。
 
死刑剝奪罪犯悔改的機會,且現代刑罰著重教化,而不是報復。
 
(小編:我知道大家看到這點白眼已翻到天邊,先忍忍,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2.誤判與冤獄:
 
死刑的誤判或冤殺所造成的後果,完全無機會補救,與其他誤判尚可補救完全不同;
就算遵守科學辦案與嚴格司法審查,仍然無法完全避免冤殺;若司法素質不佳,死刑誤殺的機率會大幅提高,近年台灣的江國慶無辜被槍斃,就是其一案例。
 
(小編:確實如此。(點頭))
 
3.公正性:
死刑被認為具歧視性,在不自由的國家,被判死刑的常為貧窮、少數或弱勢群體,或是用來消滅、控制異議人士的一種工具。
 
4.嚇阻:
部份研究指出,死刑不比無期徒刑更有嚇阻力,而破案率提高,破除僥倖心態,是嚇阻犯罪較有效果的方法,沒有確實的數據表明死刑比無期徒刑更有用。
以懲罰的觀點來看,終身監禁的人犯必需長期生活在監獄裡面而被剝奪人身自由,比起死刑一槍斃命,更具痛苦性及威嚇效果
 
(小編:小編非常同意要讓那些人渣活得痛苦,不能讓他們這麼簡單用死亡來逃避。)
 
5.隔離:
死刑非唯一隔離犯人的方法,終身監禁不得假釋和死刑一樣有將重罪者與社會隔絕與嚇阻犯罪的效果,受刑人也有人權,建造良好的監獄環境,可以減少重罪犯的侵略,教化他們成為更有自信和能力的人,這才是獄政的重點。
 
6.受害者與兇手親族:
死刑對受害者與其遺族無法產生具體、實質幫助。
死刑與補償受害者家屬並無關連,具體、實質的幫助來自賠償與罪犯誠心悔改。
 
死刑有時尚造成二度家庭悲劇,塑造更多的破碎家庭,反而產生更多社會問題。
 
7.成本:
以經濟因素支持死刑會誘導其他為了經濟利益而不顧生命、環境(如:為了利潤忽視職業安全、人權、環境,事故發生後脫產滅證卸責)的觀念是合理的。
 
以成本論,就算維持死刑,死刑犯的人數與全部監獄人數比較也是九牛一毛,減少的成本非常有限。
甚至在司法先進的國家,死刑的費用亦不一定較終身監禁不得假釋還來得低。這是因為就算在司法公正科學辦案的國家,仍有多起枉死的先例;死刑判決若不經過高成本多次反覆上訴,一個誤判就會造成高昂社會成本
 
社會弱勢群體(包括精神疾病患者、植物人、重症與末期病患、身心障礙者),也需要花費大量人力物力去照顧,尊重生命不能用成本衡量,罪犯實為"人格上生病的病人",亦同。
 
8.辦案:
重刑犯可能知道一些重要的事實,但尚未吐露,不殺他們可能在未來幫助釐清其他案件,執行死刑反而是毀滅證物。
 
 
看完廢死派的主張,其實小編最有感的就是第四點嚇阻
小編的想法很簡單,就是不能簡單放過人渣。像日前割喉案的那個垃圾就是一心求死,那就要讓他活得痛苦才是懲罰!
 

不過,台灣目前的假釋制度充滿漏洞,無期徒刑可能會被減刑,關十幾年就放出來,這樣對安分守法的老百姓來說實在很沒保障。
 
要廢死刑,可以,但真的要先弄好配套措施再來談。
不知道各位的看法如何?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跟朋友們討論你們對死刑v.s廢死議題的想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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