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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奇

男子意外闖進一間廢舊工廠,眼前的這一幕,讓他立即報警了!

(source: weibo)

 

如果說在過去幾百年的時間裡,因物質文明落後,人們不得不想盡一切辦法果腹以維持生存,因此凡是能抓到的都往嘴裡放,那至少有一個堂而皇之的理由—為了生存,那麼在今天,人們的生活質量已經大大提高了,但是人們仍然對凡是能進嘴的東西,特別是野生動物仍然緊緊抓住並想盡一切辦法變換烹調手法不停地塞進嘴裡,裝到肚子裡。

儘管這群人中很多已經因為吃得太多而患上各種疾病,但仍然嘴裡嚼著野生動物眼睛盯著耳朵打聽著哪裡還有什麼珍禽異獸沒有嘗試過……

 

最近一網友爆料,一家工廠裡違法扼殺穿山甲,並將穿山甲的鱗片和肉賣到世界各地,這屬於嚴重的違法行為。該網友說,自己居住的附近有一家大型做海鮮生意的工廠。

有一天,自己無意間發現,廠門口正在卸貨,而這裡面就有很多穿山甲。這名網友十分驚訝,便通過朋友進入了這家工廠。 

 

看到眼前的這一幕,網友真的傻眼了。

(source: weibo)

 

地上擺著密密麻麻的穿山甲肉,而穿山甲的鱗片已經裝進了箱子裡。原來,穿山甲的鱗片具有很高的藥用價值,肉更是鮮美。網友立即報警,警察來後,對這家工廠做了詳細的調查並逮捕了相關人員。

 

(source: weibo)

 

相信大家看到這條新聞,也是十分寒心的。 

近年來,由於生態環境的改變,穿山甲的數量已經大大減少了,人們竟然還滿足不了自己貪婪的慾望,永遠填不滿的嘴,竟違法殺害穿山甲。請大家時刻勞記,不要讓自己成為世界上的最後一種動物!

 

(source: weibo)

 

(source: weibo)

 

 

 

穿山甲是穿山甲科(學名:Manidae)動物的通稱,又名鯪鯉,屬於脊索動物門哺乳綱,是鱗甲目(Pholidota)的唯一科。穿山甲是一類從頭到尾披覆鱗片的食蟻動物,分布在非洲和亞洲各地。亞洲地區分布在印度、印尼、菲律賓、泰國、越南、寮國、柬埔寨、馬來西亞、湖南、江蘇、浙江、安徽、江西、貴州、四川、雲南、福建、廣東、廣西、海南,以及台灣中低海拔之山麓至海拔1,000公尺左右的山區。最早在《楚辭·天問》中即有穿山甲的記載:「鯪魚何所」王逸註:「一雲鯪魚,鯪鯉也,有四足,出南方。」北魏人高祐因認出穿山甲而聞名[1]。陶弘景《本草經集注》記載「能陸能水,日中出岸,張開鱗甲如死狀,誘蟻入甲,即閉而入水,開甲蟻皆浮出,圍接而食之。」李時珍認為穿山甲不是以鱗片誘蟻,而是「常吐舌誘蟻食之」。2014年7月,由倫敦動物學會主持的IUCN紅色名錄物種存續委員會穿山甲專門小組,發出警告指穿山甲是目前全世界最常被走私買賣的哺乳類動物。中華穿山甲及馬來穿山甲均在 IUCN 紅色名錄中的保護級別提升至「極危」,全部 8 個物種均面臨絕種威脅。非法走私的活動是前所未有的猖獗。隨著亞洲四種穿山甲物種數量暴跌,走私貿易商家已轉移目標至非洲,以滿足市場上的龐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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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weibo)

 

描述

穿山甲為哺乳動物的一種,體長約30~100公分(12~39英寸),雌的比雄的長得短些,頭部細長,眼睛很小,無牙齒。除了腹部以外,穿山甲身上長了瓦狀角質鱗片,嵌接成行。受到驚嚇的時候,穿山甲會縮成一團,捲成球形。穿山甲四肢粗短,有強壯的爪子,便於挖洞。和大食蟻獸、花蜜長舌蝠一樣,它們的舌頭並不附著在舌骨上,其極長的舌頭可以一直穿過咽部通到胸腔中[6]。大型穿山甲的舌頭長度會超過40公分(16英寸),但直徑僅有0.5公分(0.20英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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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性

穿山甲棲息在亞熱帶地區和熱帶地區的山區森林、灌叢等環境,晝伏夜出,白天睡覺時會抱成球狀。作為夜行動物,它們有良好的嗅覺以協助尋找昆蟲等食物。

分類

鱗甲目是胎盤動物,屬於勞亞獸總目的一支。在現存物種之中,本目的旁系群是食肉目,兩者一同被歸類於猛獸類。

 

藥用價值

傳統中藥認為穿山甲的鱗片據稱有活血通經等的藥用之效,其肉亦有進補作用。《本草綱目》亦記載:「『鱗可治惡瘡,瘋瘧、通經刷乳」,據藥典資料記載,具有活血、下乳、消腫、排膿等功效,用於乳汁不通、癰腫瘡毒、閉經、關節腫痛等症。但一個致力於保護穿山甲的組織「穿山甲計畫」(PROJECT PANGOLIN)的總監表示:其藥效尚未得到證明,這與犀角一樣只屬於傳統迷信,其主要成份與人類指甲成份相近,同為角質[8]。而且在非法捕獵的過程中為方便運送等理由,會為穿山甲注射各類型的鎮定劑、興奮劑及重金屬等[9],令進食人士的肝腎功能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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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脅及保育

穿山甲在非洲及亞洲均被廣泛獵殺,以作為食物及傳統藥物使用。多個物種在其原生棲地均大幅減少,包括大穿山甲、中華穿山甲及馬來穿山甲等。所有穿山甲均被列入《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二中,表示任何從野外捕獵的商業用途均被禁止,當中為商業目的之貿易而自野外取得之印度穿山甲、菲律賓穿山甲、馬來穿山甲及中華穿山甲之標本,其年輸出配額均為零。個別物種在多個不同國家及地區均禁止出口及貿易,包括孟加拉、中國、印度、寮國、緬甸、尼泊爾、台灣、泰國及越南等地都有保護穿山甲的法例。例如中華穿山甲在中國屬於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禁止捕殺和食用,非法捕殺、走私或販賣,可被判監5年以上有期徒刑,案情嚴重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13]。其中一名偷運穿山甲的貨車司機被重判有期徒刑12年。

Reference:weib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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