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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

她願意跟這個男人同床,卻不要跟他愛愛…直到那天,這男人慾望高漲,褪去她所有衣物…下一秒竟然…!

 
彰化縣有位29歲馬姓男保全遭1名竹科女員工指控在床上佔有她。而經過調查後,發現似乎是這位女生自己有點問題…?

她指稱四年前曾遭到中部林姓員警強迫她發生性行為,但最後因為罪證不足不起訴。事後,馬男藉這機會接近她,多次進出她租屋處,還對外稱兩人是情侶。有次更趁她放下戒心,強逼她發生性行為
 
她因此報警,但馬男又威脅她「要傷害妳媽跟妳妹妹!」讓她回去警局撤銷告訴。

女子害怕躲回彰化老家,休假後上班返回新竹,馬男又打電話威脅:「你不下來,我還是有辦法!」被害女與他理論,遭拳打腳踢,手機和3千元現金被搶走。女子向友人求救報警逮人。馬男遭檢方依妨害性自主起訴。
 
馬男表示兩人是多年的情侶,跟她發生多次性關係,是你情我願的;至於搶奪,他與女友在新竹交往期間,開銷都由他支付,他沒錢會跟她借,但都有還錢,這次雖是從她包包拿三千,也是她經由她同意的,沒有搶。
 
奇怪的是
被害女表示,3年前認識被告,之後就遭對方性侵20多次,她於2011年在台中工作時,就跟馬男同租套房,同居一室,同床共寢,但並不是馬的女友。????
 
不過法官發現:
被害女雖知馬男可能伸狼爪性侵,也未向親友求救
被告出示兩人出遊照片,表情相當自然,看不出有被脅迫的樣貌。
而女子甚至還帶他回到租來的套房,甚至還曾送圍巾給馬男

 
法官也發現,被害女曾於4年前控告1名林姓警員性侵,應對異性友人戒慎恐懼,保持一定距離,但被害女卻沒這麼做。
 
最後,認定女子指控與常理不符,因此妨害性自主罪證不足,判無罪。
 

大家認為是誰比較奇怪呢?事情一上新聞版面,下面有網友留言認為「女的跟男的天天睡一起,說沒在一起,那是在幹嘛?」,按讚數超過百位。小編則是覺得一個巴掌拍不響,男的態度不佳,女的一直認為自己受到侵害…也難怪會鬧得這麼扯!現在就分享出去,告誡大家別惹危險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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