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模的悲慘生活:被父母控制不能睡足,嚴禁吃飽

“媽媽我餓,媽媽我想睡覺,媽媽我累的站不起來了,不要再拍了。”
說出這句話,迎來的只是母親的毆打。
生活遠比小說和影視劇要精彩,你永遠想不到有些人會多狠心,哪怕已經成為父母。
網購和自媒體越來越發達,很多童裝都對展示有了新要求。
於是,童模應運而生。漂亮的小女孩穿上漂亮的衣服,是很好的廣告方式。
所以,就有了大量女童童模的需求。
幸運的人,一生都在被童年治癒。
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癒童年。
一
前兩天,寫了一篇關於“小馬雲”被解雇的文章,
主要觀點是請求現在的成年人多些善良,不要讓自己的貪欲傾軋孩子的童年。
沒想到文章發出去之後,收到了很多這樣的觀點:
“放過小孩又怎麼樣,小馬雲的情況也上不起學,
在家能吃飽飯就不錯了,有被利用的資本就該讓利用,過好一天是一天。”
“說是給還在花季的孩子留一份天真!但是真的等他們長大了,真的就沒這個機會了!”
“小馬雲幾年時間就賺了普通人一輩子的錢,還不滿足?”
“放開那個孩子,讓我來。我願意被壓榨,只求給我錢。”
一邊是生活窘迫的現狀,一邊理想的伊甸園,究竟怎麼選確實很難抉擇,
但兒童與成人根本上的區別在於,成年人尚且有得選,不論是拼命還是慵懶,自己承擔其後果。
可兒童卻沒有選擇的餘地,只能跟在成人的欲望背後亦步亦趨,
成為籠中困獸,日日被訓練成隻知賺錢的機器。
雖為人,卻早早失去人的尊嚴。
當“小馬雲”被解雇的風波告一段落,“小楊冪”的熱搜也漸漸沉寂,
“童模”一詞卻掀起了軒然大波。
童模是成為童星的捷徑,在星光閃耀的背後,
有這樣一群孩子徹底失去童真,披星戴月行走在賺錢的路上。
4月9日,微博爆出杭州一名女童模被一名成年女性踢踹。
多方查證後,該女童是童模妞妞,而踹她的成年人,則是她媽媽。
網友怒不可遏,紛紛譴責這位媽媽不配為人母,希望能出面解釋為何無緣無故踹孩子。
4月10日,妞妞媽出來道歉,稱“兒女皆為父母心頭肉,對其疼愛有加,絕對不是虐童。”
拋開視頻中的踢踹行為,單純來看妞妞媽的言辭,似乎真是一位愛孩子的好媽媽。
但事實上呢,妞妞作為孩子,拍攝工作量巨大。
妞妞媽曾在朋友圈炫耀,妞妞一天最多可以119件,4天能拍400多件。
服裝模特,穿反季衣服拍照再正常不過,
炎熱的夏季穿冬裝,數九寒天穿短裙,在鏡頭前擺拍各種姿勢。
採訪的記者問妞妞,喜不喜歡拍照,穿新衣服?妞妞直言說不喜歡。
媽媽卻在一旁使眼色“你不挺喜歡嗎?”,
末了還忙打哈哈說“這孩子就喜歡說反話”。
當父母已然不將孩子的喜惡放在眼裡,只想將孩子當做私有物或佔有或利用,
旁觀者只能無力的憤怒,除此之外再無他法。
令人悲哀的是,妞妞不是特例,
她身後有無數名與她一樣的小朋友,
被迫在鏡頭下強顏歡笑,一分鐘擺拍數十張照片。
二
《美人魚》中張雨綺有句臺詞很戳心:“錢啊,賺錢啊,你要不要!”
童模職業不是雞肋,它擁有廣闊的市場。
電商圈中都知道一個道理,誰的錢最好掙?女人、小孩、老人。
有資料顯示,中國兒童消費市場規模已接近4.5萬億元人民幣,
預計在未來5年,兒童消費總額年增速將有望突破20%。
其中,兒童娛樂消費市場規模突破4600億,未來5年的年增速也將突破30%。
在“買買買”盛行的今天,兒童消費市場異軍突起,
資本紛紛湧入,為“童模”滋生提供了溫床。
我身邊有位媽媽,孩子眼睛很大,長相軟萌,
在照百歲照時就被影樓的人相中,請她授權孩子的肖像印在海報上宣傳,
朋友想都沒想就答應了,並大方承諾影樓只要需要孩子照片找她就行,
拿了500元的“授權費”樂滋滋的回家了。
逢人就炫耀自己的孩子長的好,還不到周歲就知道自己掙奶粉錢。
那正兒八經的童模能掙多少錢?
一個11歲的童模驕傲的談論自己的收入:
今天掙了大概八千多,年收入最高八十多萬,低一點五六十萬,
(童模)最高的人五六七百萬,成人模特年收入一千多萬。
不得不說,這些錢是普通上班族一輩子也無法企及的。
所以,浙江湖州織裡鎮彙集了慕名而來的童模,
有童模家長在織裡鎮租房子,當經濟人,陪伴童模生活。
當童模有身高限制,超過130cm就會被淘汰,
所以家長們會刻意減少孩子的營養社會,故意讓他們晚睡來抑制成長。
所以妞妞3歲了,身高88cm,體重12kg。
根據《中國7歲以下兒童生長發育參照標準》顯示,
3歲女孩的身高平均應為96.3cm,體重平均14.1kg。
日漸火熱的童裝市場,培育了童模經濟,
錢進了成年人的口袋,傷害的卻是“妞妞們”的權益。
對於童模,我們為何總是發出質疑聲,並不是說孩子不能參加商業活動,
而是反對成年人利用他們缺乏判斷能力,無法自主選擇的弱項,滿足自己的私欲。
童星小小彬曾說,他自兩歲出道爆紅後,爸爸和繼母就停止工作,家庭開支都壓在了他身上。
10歲的他,要努力拍戲幫家裡還債,而父母則拿著他的血汗錢肆意揮霍。
賺錢,不等於快樂。更何況在孩子眼裡,錢又意味著什麼?
童模也好,童星也罷,是掙得盆滿缽滿還是星光閃耀成為真正的明星,
我們都不能去否認他們還是個孩子的身份。
老話常說:什麼年齡,做什麼事兒。
孩子,就應該在陽光下淘氣追逐著打鬧,就該無憂無慮生活。
這不是什麼“何不食肉糜”,讓孩子來掙錢,
分明是成年人在逃避本該自己責任的責任,更是為人父母的失職。
即便找再多的藉口,也難以掩蓋將孩子當做取款機的殘酷。
三
有攝影的朋友曾說,幹攝影幹了一輩子,只要是孩子無一例外都討厭拍照。
原因是因為孩子的專注力與成人不同,比如3歲孩子的平均專注時長只有6分鐘。
拍照枯燥,又因為人工幹預動作、姿勢、面部表情,更容易讓孩子有壓迫感,產生厭煩心理。
只是在這種情況下,依舊有孩子“懂事”地說:給家人賺錢,家人不用來賺錢,我來賺就好了。
2015年,我國頒行新《廣告法》,禁止10歲以下兒童進行廣告代言。
近日,廣電總局發佈《未成年人節目管理規定》 ,
禁止宣揚童星效應,不得包裝炒作明星子女,該管理規定自2019年4月30日起施行。
很明顯,與“童模”的相關規定尚未明確,
但願這一天能夠很快到來,早日解救“妞妞們”被壓迫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