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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

員工的全勤獎金「雇主不能亂扣」 法定假日「可合法缺勤」獎金必須照給

有在上班的人一定都對全勤獎金不感到陌生,
那麼各位有沒有因為公司一起奇怪的規定,
導致自己辛苦保持的全勤獎金被扣除掉呢?
原來根據勞動部的規定,
全勤獎金是不能隨便扣的,
有些時候即使請假了雇主也不能扣全勤獎金!

雖然勞基法當中並沒有提到全勤獎金的相關事項,
許多人都認為這是類似三屆獎金的福利措施。
不過勞動部曾經表示,
全勤獎金是依照員工出勤的狀況派發的,
有著「因工作而獲得報酬」的性質,
因此本質上屬於工資的範疇。
因此雖然名為「獎金」,
可是實際上與一般的工資並沒有差別。

許多公司都會設立各種規定,
扣除或取消員工的全勤獎金,
可是這一點是不對的!
勞動部明確規定,
在「法定假日」沒有上班時,
雇主不能扣全勤獎金。
而依照勞工請假規則第9條,
「婚假」、「喪假」、「公傷假」、「公假」,
雇主也不能扣發全勤獎金。

其中的「公假」也包括了「謀職假」,
這是雇主主動解僱勞工時,
讓對方請假出外找工作的一種假別,
在這種情況下雇主也不能扣全勤獎金。
此外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4條至第21條,
「生理假」、「產假」、「育嬰假」、「哺乳假」、
「家庭照顧假」也都不能扣全勤獎金。

不過勞動部也補充,
並不是員工請假「留職停薪」的時候雇主還要付全勤獎金,
而是必須要按照比例來發放。
舉例來說就是A上班12天後請了育嬰假,
如果本月有24個工作日,
因此雇主應該給予A一半的全勤獎金。

不過在法定假日以外的「事假」、「病假」或曠職,
要如何扣除全勤獎金就必須得看雇主與員工之間的契約。
如果員工認為雇主扣薪行為有爭議,
只能尋求勞資爭議處理法的調解或後續訴訟程序來解決。
雖然勞動部表明全勤獎金也是一種工資,
可是衍生出來的許多問題如:
到底如何扣除?該怎麼扣?
也是讓許多雇主苦惱的問題。

原來在「法定假日」內請假是不能扣全勤獎金的,
大家一定要照顧好自己的權益,不要再傻傻的被扣錢了啊!

Reference:爆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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