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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

老外驚訝「台灣的10%服務費竟然不是給員工」,一氣之下罵出台灣餐廳弊病!

是阿,台灣餐廳這筆服務費到底是在收什麼意思的…

(source: 新浪)

原文如下:

10%服務費
 
不知道曾幾何時開始,原本該給服務生的服務費
 
卻變成慣老闆口袋額外的收入
 
 
國外,服務費是照心情給
 
日本,認為這是種侮辱,給好的服務本來就是應該的
 
很怪的是,在台灣,服務費的會計科目始終是借現金,貸營業收入
 
每每看著拿在手上的發票,看到辛苦的服務生繼續領那不成比例的130元時薪
 
錢,進到老闆的口袋中,我們卻始終默默地打壓勞工,支持著把服務費收進口袋的老闆
 
記得有次跟外國朋友去吃飯,卻因為服務費問題外國朋友差點被吉
 

 

 
三年前,跟幾個來自加拿大的朋友去一家火鍋店吃飯
 
老夫已經被台灣這種畸形收費模式洗腦了
 
但是加拿大朋友可不這麼認為
 
中部某家火鍋店,自助式的火鍋店
 
我們一行人到裡面用完餐要付帳時,外國朋友說要買單
 
卻看到要支付的金額被多加10%很不爽
 
我跟他說那是服務費,朋友卻說:我們吃自助式火鍋,沒人來服務為何要收?端個湯也算
服務?
 
 
我沈默
 
收銀員說這是公司規定
 
外國朋友大怒,錢不是付不起,但認為這種事情完全不合理,服務費應該是付給服務生而
不是付給餐廳老闆,更不該強行加上10%
 
 

這是火鍋店店長出來緩頰,說這是台灣的模式,而且這錢也不是進他口袋,是公司規定
 
外國人已經憤怒到飆罵,說那這樣根本就是詐騙,客人支付服務費應該由客人決定是否該
給,這筆錢應進入員工的口袋,現在辛苦的服務生拿不到應有的服務費,卻進了公司口袋
,我就是不付這筆錢
 
 
店長強硬的還是要我們付錢,老夫白目說不如服務費我來付好了
 
被外國人炮說這不是錢不錢的問題,是原則問題
 
來自助餐廳吃飯,沒有任何服務,卻要付服務費,這是什麼爛規定
 
店長當時已經要報警了,我們只能半拖半拉把外國朋友拉出店外
 
 
一直以來,為什麼大家都知道服務費是畸形的存在,卻沒人去檢討呢?

小費,指給予服務生消費額以外的賞錢,以作表揚個人之用。小費在某些國家被視為陋習或歧視,有的成為一種社交禮儀。
 
但所有國家,小費都不是法定要給,數目也沒有明碼標定,在不同地區的行業都有各種不成文的規定。在某些國家的歷史上,只有上等階級的人給予下等階級的人,例如主人、富人給予下人、奴僕、妓女、戲子等。在現代,尤其東亞國家,收小費或許被視為自貶身份,例如韓國服務員不會收日本客人的小費,美國也開始有經營者認為應該以較高薪資取代小費。
 
通常人們準備一些零錢;或超額付款而不取回零錢,零錢便當作小費。
在不同地區,要付小費的行業都不同。一般來說,旅遊、餐飲(特別是高級餐廳和酒吧)、交通(非公共運輸工具)、旅館等的服務生都要給小費,有些地方用洗手間、理髮、送報員、洗潔工也應給。
 
有些地方,給某些職員小費是禁忌,甚至在法律上禁止,認為等同貪污,例如給政府公務人員、醫護人員、或採訪記者等小費,即使以節日紅包為名,也是犯罪的。當臨近重要節慶如聖誕節,在德國、美國等西方國家,小費習慣上給得較多。
 
有些國家的服務員所得的小費為其主要收入,例如餐廳酒吧的侍者。但通常亞洲的一些餐廳會把一定比率的「小費」,通常是餐費的10%,直接加入當次消費的總金額,但這種並不是給予個體服務員。

 

Reference: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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