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M_AfterTag}
親子

想知道孩子的偷錢心理,先從孩子犯這種錯的源頭開始理解!

 

今天特別寫篇文章來和大家聊聊。

 

對於這個話題,感覺得自己太有發言權了,不怕大家笑話,我小時候干過好幾次這樣的事,大寫的囧!

 

給孩子樹立好金錢觀

 

第一次是一年級時,每天放學大家就會擁去小賣部買零食,我沒有零花錢,看著別的小朋友手拿鈔票付錢,我才意識到自己也需要錢,可卻不敢和父母說。

 

其實我媽平時也會說:“要買什麼和我說,只要合理,都會給你買”,聽上去是很大度,可你知道孩子有時就想買點父母覺得不合理的東西:一個很廉價的手鏈、一串香香的辣條、水果香味的汽水……

 

所以當時我就斷定,媽媽是肯定不會同意給錢讓我去買路邊這種三無小吃的……可每天放學後,看著同學們吃得爽歪歪,我心就癢癢得不行,手也就按捺不住了~~

 

至於事後怎樣,我等下再來細說。敲黑板咯,先來說說孩子犯這種錯的源頭——沒有樹立好金錢觀

 

爸媽可以這樣做 ☞ 錢不止能滿足孩子的物質需求,更重要的是可以帶給孩子可以自己支配錢,自己做主感覺,如果孩子看到大人都可以自然的花錢,自己想買一個小小的東西卻難以實現,這會讓孩子覺得不公平。

 

•  根據家庭經濟情況、孩子年齡,固定給孩子零花錢,為了防止孩子很快花掉,小的孩子可以每天、每周的給,大的孩子則可以按月給。

 

•  如果孩子要買的東西超過手里錢的數量,我們也可以同意孩子先預支下周的,孩子會因此培養出如何合理安排金錢。

 

關於如何培養孩子正確的金錢觀,後台回複  金錢 我之前寫過很詳細的文章。

 

 

切記別用審小偷的態度審訊孩子

 

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一兩次順手摸魚沒被發現還洋洋得意,然後次數多了就摔得個狗吃屎。

 

結局自然是飽嚐我媽的一頓“ 竹筍炒肉 ”,被打的過程還夾雜著小偷、沒出息等字眼。甚至恐嚇我說要把我帶去學校晨會做典型,讓全校都知道。

 

我小時候其實是個挺乖的孩子,聽到她這一一說,瞬間嚇傻了,滿臉通紅,羞恥感蹭蹭蹭升起,感覺自己突然掉進地獄里,變成了不可饒恕的壞孩子。

 

後來好長一段時間,我心里好像總壓了個不可告人的秘密。

 

因為這個汙點,和朋友在一起,總會覺得低人一等,整個人都不陽光了,時時刻刻有這種暗示:我就是個可恥的小偷!

但其實這種心理壓力,並沒有讓當時的我徹底停止偷錢,直到後來零花錢足夠了,這個行為才完全消失。

 

在孩子拿錢這事上,我真覺得最錯也最傷孩子的一句話就是:小時偷針,大時偷金。一沒處理好,孩子落得個長期的心理陰影。

 

 爸媽可以這樣做 ☞ 切忌用對小偷的態度審訊調查孩子,試探孩子:

 

專門把錢放出來,等孩子“人贓並獲”;

 

孩子真拿了錢後,一步一步逼問孩子交代事情經過,錢去了哪裏。不留情面的批評,給孩子貼上“小偷的標簽”。

 

如果用對待“小偷”的方式對孩子,那孩子離“小偷”的身份就真不遠了。

 

尹建莉就曾說過:“沒有人天生是墮落的,只有環境在一直營造小偷,一個人才最終成為小偷”。

 

正確的做法是:

 

•  我們要對孩子進行的不是道德教育,而是物權意識的教育:這不是你的東西,你不能拿。

 

•  孩子撒謊是因為他無法判斷說了真話的後果,想要孩子誠實,就要讓孩子感覺到沒必要對我們撒謊。

 

當我們發現孩子撒謊,無需說教與指責,而要將重點放在告訴孩子你的感受,以及解決方法上:

 

當你發現孩子拿錢——“我很失望你沒有告訴我你需要錢,如果你需要錢,可以和我們商量的”,如果孩子繼續否認,隻需說:“你知道我已經知道了,你必須把錢還回來”,接著把溝通重點放在怎麼賠償錢,比如做家務之類的。

 

 

問題不是出在“錢”,而是愛

 

對於那些屢教不改的孩子,問題往往不是出在“錢”,而是“愛”。

 

丹媽曾谘詢過兩個偷竊行為很頑固的孩子,頑固到什麼程度?就是那種一偷就被父母暴打,打到腳上手上都是一道道傷,看得我想流淚。

 

一位父親甚至讓孩子在自己的所有課本封面上寫下:“我以後再也不偷東西”,可沒過幾天還是接著偷的程度……

 

這兩個案例讓我深深地認識到:打罵不能解決問題,比起阻止偷,更重要的是去了解孩子到底為何而偷。

 

對於孩子的行為偏差,大多數可以歸結成一句話:每個壞習慣的背後,都是匱乏愛的痛苦呐喊。

 

讓孩子沉迷的永遠不是錢、物質、網絡的本身,而是內心長期得不到填補的空洞,吞噬了孩子的理智,我們不是要打斷孩子的手,而應該去找到那個洞,補上那個洞。

 

剛剛丹媽所說的這兩個孩子亦是:

 

經過一番了解,孩子A偷是因為母親長期不在身邊,父親對孩子關愛太少,物質能帶給他安全感、滿足感;

 

孩子B偷的原因是因為父母離異,孩子自卑,有錢能給他自信,他不知如何和同學相處,卻發現錢能來收買友情。

 

兩個孩子偷的原因都指向“缺愛”,而父母則用更沒愛的方式對待他們的“偷”:打、罵。

 

缺愛→偷→打、罵→更缺愛→繼續偷……惡性循環。

 

爸媽可以這樣做 ☞ 停止打罵與審問。

 

一方面,丹媽與父母商議,只要發現孩子偷,家里的就還回來,用掉了就以做家務等方式補償;如果是別人的,父母就拿出“偷是不對的,但改了就是好孩子,爸爸永遠對你有信心”的態度,心平氣和,不帶指責的陪孩子還回去。

 

“還回去”的行為,是在讓孩子為自己的行為承擔自然的後果與責任;

 

而父母願意放下面子,放下指責的“陪孩子去還”的這個過程,更讓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決心與苦心,以及對他的信心。

 

另一方,丹媽與父母、老師溝通合作,把孩子的親子關係、同學關係搞好,讓孩子找到了更合理的方式獲取父母的愛,同學的友情,感覺自己是生活在一個有愛的關係里,用愛填滿孩子心里的那個洞,偷的行為自然就停下了。

Reference:親子天地

看更多!請加入我們的粉絲團

轉載請附文章網址

不可錯過的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