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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捷閃電槍決,律師和人權團體全砲轟



犯下北捷隨機殺人案的鄭捷,在死刑定讞後19天火速槍決伏法。但這也引來了他的辯護律師以及部分人權團體的抗議!!



法務部少見的「雷厲風行」超快速執法,槍決掉鄭捷讓大部份網友都叫好,認為死去的受害者終於得到安息。

不過也有部份人權與法權團體認為槍決過程太草率,法務部此舉更讓鄭捷的辯護律師怒批:「不知道法務部在急什麼!」

死刑的存廢與執行速度,在台灣一直屬於爭議議題。

然而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今天一場餐會上公開表態,他對「死刑」議題表示力挺,他說:「死刑是有存在的必要」。
 


李昌鈺說,犯罪者可分為「衝動犯罪」和「常業罪犯」,前者例如妻子一氣之下打死老公,這種因衝動留下的遺憾就不適合死刑;但後者,一個性..侵殺害10多名婦女的連續犯案者,已經無法感化。
 

李昌鈺說:「已經沒有辦法感化了,再說不要死刑怎麼向眾多受害者家屬交代,這種的死刑是有必要的。」
 
李昌鈺強調,死刑和人權是一個「平衡問題」,甚至可以說「人權」與「死刑」是不同的議題,好比恐怖分子對著攝影鏡頭殺人,這是戰爭還是殺人犯罪?



因此保護人權也要保護被害人的人權及社會公義。

當法律強調保護人權時,另一方面也要保護被害者的人權,才能彰顯出社會公義。


真的被害者的公道需要被保護!不然這世界公理何在?!感覺李昌鈺博士說得太對了,面對這些教化不了的歹徒,判他們死刑才是唯一伸張公理正義的途徑,但居然還有人在那邊說要廢死...根本超扯!那些說要廢死的人假設有天自己也成為了被害者家屬,難道還會想去支持殺害家人的歹徒不判死刑嗎???說到底他們也只是說得容易,但做到的難啦!喜歡這篇文章的話,就點個讚分享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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