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年起,陳男多次帶繼女到中國出差,在旅館內以助眠為由,用安眠藥迷昏十七歲繼女,再乘機性侵,還將打火機、原子筆塞入繼女下體撥弄,並把性侵過程全程拍照錄影。
▼繼父食髓知味後,又對寒暑假來家裡玩的十七歲外甥女下手,誆稱安眠藥是表飛鳴,讓外甥女服用昏睡後性侵得逞。直到前年十二月,陳妻從電腦中意外發現性侵影片,憤而報警。
▼台中地院認定繼父性侵女兒四年共三十次,性侵外甥女二次,依利用藥劑強制性交等罪,判狼父十三年。
由於被害人一直都是在睡眠中被性侵,陳妻認為親生女兒應毫不知情,始終未告知她遭繼父性侵一事,事後還將女兒送出國讀書。(這也太扯了!!難道醒來後都沒發現哪裡不對勁嗎?)
法院審理時原有意傳訊被害人作證,陳妻則說:「如果要我帶小孩出來接受訊問,我情願帶小孩去死。」
但陳男的律師質疑:「怎可能迷姦三十次,女方一次都不知道?有個檔案拍到女孩醒過來,看到繼父壓在她身上也沒反抗,兩人四腳交纏、表情無異樣還在聊天,顯然兩人早有親密關係,但法官就是不採信!」
▼詳細事發經過影片。
這實在太誇張!被迷昏了難道醒來之後都沒覺得不對勁嗎?但不管怎麼樣這個繼父是變態的事倒是可以肯定!喜歡這篇文章的話,就按下你的想法,並點個讚分享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