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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劇

郭子乾燙傷官司二審再度敗訴!韓國法院竟然是用那個理由做出判決的!台灣人看了都會氣到吐血!

二〇一二年,藝人郭子乾到韓國旅遊時,在下榻的首爾RAMADA飯店,因為電熱水壺底座脫落,遭流出的熱水燙傷,就診後被判定為二度灼傷。

昨天(五日)二審判決,韓國大法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再度宣判原告郭子乾敗訴。

《朝鮮日報》網站報導,三年前郭子乾到韓國旅遊,被飯店內的電熱水壺嚴重燙,他向飯店求償6000萬韓元(約新台幣1257萬元)。

然而法院在一、二審時,皆以「底座脫落電熱水壺在裝水使用時,會先發現電熱水壺有瑕疵」為由,判郭子乾敗訴。


飯店的律師團甚至質疑郭子乾提供的照片動了手腳,宣稱高級飯店服務完善,不可能提供瑕疵品給客人使用。

郭子乾尚未對敗訴做出回應。

一審出庭作證時,郭子乾的翻譯還臨陣脫逃。

一審敗訴時,對方的律師團甚至指控郭子乾是自己燙傷自己後,再弄壞電熱水,想敲詐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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