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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性

不通人情!居然要將OOO的少女通報為...!根本就是想逼不知所措的孩子走上絕路啊!別為了自己的業績害死人!

衛福部近日行文台灣婦產科醫學會,解釋法令規定各醫療院所若收治未滿16歲懷孕少女,應依性侵害案件通報;此舉讓醫界反彈,學會秘書長黃閔照直批,一律通報不僅違反醫師倫理,更讓青少女不敢看婦產科,甚至轉找密醫。
 
黃閔照指出,已有醫師位進行通報而遭罰鍰處分。被罰的醫師因替未成年少女人工引產,遭高市衛生局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處數千元罰鍰。


 
他指出,衛福部無論雙方你情我願或因性侵而懷孕,一律要求醫師通報,將會造成很多青少女不敢到婦產科尋求醫療協助,反而陷她們於危險當中;另外,病人基於相信醫療專業把隱私跟醫師說,卻意外遭通報,也違反醫療倫理。
 
依門診經驗,未滿16歲懷孕的青少女不算少見,也曾收治過男女雙方都未成年懷孕的個案,但家屬全程陪同並表明將來要結婚,雖已屬於合意性交,但他仍得乖乖通報,若是其他不被家長接受的青少女,恐將無所適從。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副司長林維言回應,《刑法》對於未滿16歲男女性交者確實有罰則,另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醫事人員執行職務時知道有疑似性侵害犯罪情事,應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兒少法》也有相關通報規範,衛福部是依法規回答醫學會,並不知個案情形;若外界對法規執行有困難,可提給衛福部以修法處理。
 
若未成年懷孕一律依性侵通報,除了造成家長焦慮,也會讓孩子擔憂男朋友吃上官司,反而不願意求助正規管道;且性侵和兩情相悅個案需要的後續處理流程、社工和心理諮商師扮演的角色不同,明確分流才能給孩子最適合的協助。

 
未成年發生性關係還有的小孩的社會事件屢見不鮮。要杜絕這樣的情況發生,正確的避孕觀念應該是他們迫切需要的吧?但是被傳統觀念套牢,很多大人似乎不願意面對這個問題。但是這個問題如果沒被重視,可能只會有越來越多這樣的社會事件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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