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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女生在作文裡寫下了:「我的煩惱就是阿公對我性侵害!」而且居然連禽獸爸爸也對她...!沒人性的程度讓老師嚇壞了!!

沒人性的程度真的是人神共憤!!這種人怎麼還判得那麼輕!!!(怒!)
 
▼桃園江姓女童讀小四時,在題為「我的煩惱」作文寫下「我的煩惱就是阿公對我性侵害」!!

▼其實一開始她在聯絡簿寫著:「昨晚我拿聯絡簿給阿公簽,阿公趁我不注意時對我做性侵害動作!」老師看完後半信半疑,六天後上作文課時,老師決定以「我的煩惱」為題目,請學生寫作。


▼江姓女童遂寫下:「我的煩惱就是阿公對我性侵害,可是我不斷的說,阿公就是不聽,他還說其他男生不能碰我,只有他可以抱我親我摸我,我就是很受不了呢。」

▼老師才驚覺事情大條,由校方通報縣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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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查出二○一○年四月十五日晚間,女童阿公竟叫她躺平,宣稱要檢查她有沒有長腋毛,然後掀起衣服摸她胸部、腋下還抓腋毛,女童當下覺得不舒服,掙脫後拔腿跑到樓下。

▼早在二○○八年夏天,爸爸就曾趁她熟睡摸胸還用手指性侵其下體,她痛到驚醒,當時弟弟就睡在旁邊另張床上。

但女童父親及阿公都否認犯行,辯稱女童母親為了爭監護權,故意教孩子亂說話。
 
但高院法官依據女童處女膜有舊傷以及聯絡簿、作文等事證,認定女童沒說謊。
依利用權勢猥褻、乘機性交等罪,判阿公、獸父各八月、三年六月徒刑。



案發後可憐女童曾接受心理谘商,結論是:「很可能有性創傷,且身體過度被成人刺激,導致言行混淆與異常」,法官因此在判決中痛斥女童阿公、父親「為滿足色慾,罔顧人倫性侵女童,對她身心造成不可抹滅傷害。」
 
▼附上完整影片。

這個變態阿公和獸父真的是太變態了!!但法官居然只判他們那麼輕的罪!!對自己的子孫做變態的事,像這種可惡的人就該被關到死才對!大家認為法官是不是判得太輕了?!喜歡這篇文章的話,就按下你的想法,並點個讚分享出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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