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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

新版勞基法,一般勞工比公務員多放一天假!政府的蠢真的沒有極限!


明年實施新版勞基法,法定工時縮短為每星期四十小時,週休二日。

昨天(二十八日)勞動部預告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勞工的國定假日,將從十九天減為十二天,但還是比公務員多放一天勞動假,年休約一百一十六天。

學者分析,國定假日變少,首當其衝的是打工族的收入。

二〇〇一年以來,公家機關週休二日,但《勞基法》並未跟進,

現在約有438萬勞工比照公務員週休二日,國定假日放十一或十二天;約220萬勞工未享週休二日。

四十萬打工族在現行法規下,十九天的雙倍薪水將減為十二天,影響最大。(有誰假日出勤領過雙倍薪水麻煩下方留言,小編想看看奇跡。)

勞基法修正明年上路,法定工時縮短為每周40小時,許多未周休二日的勞工將可望比照公務員周休二日。配合休假調整,勞動部昨預告修正《勞基法施行細則》,縮減勞工的國定假日,由現行19天減為12天,但比公務員相較仍多放了1天勞動節,一年可休約116天。學者分析,國定假日縮減,對打工族收入將衝擊最大。

新版《勞基法》上路後,勞工和公務員的國定假日將一致化,只有勞動節因有特殊意義,所以勞工放公務員不放。

比公務員多放一天ㄟ,轉圈灑花…
 


餐飲業打工族林先生表示,以前不知道十九天的國定假日可領雙倍薪資。(知道有什麼用,老闆不會給你,徒增不滿而已…)

僱主在這兩年勞動檢查變頻繁後,有被抓到才會給雙倍薪資。

另外,勞動部表示,童工(十五歲至十六歲)的基本工資原本是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的七成,新版已刪除這條,童工的基本薪資和一般勞工無異。

新版勞基法的最低薪資是月薪20008元、時薪120元。

勞動部表示,現行勞基法以年齡作為減少給付薪資的依據,沒有考慮童工可能會有和一般勞工相同的產值,有違反同工同酬原則的疑慮,所以刪掉該規定。

勞動部指出,現行規定以年齡作為得減給工資的依據,未衡酌童工也有與16歲以上之勞工提供相同效率、相同價值勞務可能,恐有與同工同酬原則相違之虞,因此刪除該條規定,使童工併受基本工資一般規定保障。

附帶一疌,封面圖是之前有個苛扣打工薪資的新聞,店長說因為鄉下地方,本來就沒什麼客人。

生意不好妳徵工讀生幹嘛?

順便告訴大家,不要以為在大城市工作就會得到勞基法的保障…
 

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呼籲政府拿出具體措施,保障勞工的加班費和假日出勤費,比如公司如被舉報不守勞基法,僱主要賠一百倍積欠的加班費給員工,並保障檢舉員工再工作一年,累犯三次該公司負責人將不得再用他/她的名字開公司,不這麼做誰會遵守勞基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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